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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谷昕宜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谷昕宜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主任助理。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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