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推广应用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街道社会保障科、镇社会发展办公室、各养老机构:
  为了加快推进本区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广应用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沪民福发[2012]2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上海正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信息公开水平,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因此,在养老机构中推广和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手段。区民政局决定,从下半年起,在各养老机构中全面推广和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使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惠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给居民带来更多的实惠,满足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系统功能
  (一)日常运行基本业务;
  (二)共享设置审批基本信息;
  (三)支持上海民政门户网站GIS地理信息;
  (四)支持市民网上查询预约登记。
  三、配置要求
  (一)硬件。每个养老机构应配置2台以上电脑(CPU达到双核/2.4G以上,内存1G,硬盘80G)。
  (二)宽带。网速达到1M以上标准(宽带联网或无线上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养老机构要制定信息管理工作方案,配置信息管理系统,明确本单位信息管理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管理。
  (二)要落实1名以上电脑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熟悉电脑操作;(3)了解网络使用和维护的基本知识。操作人员应在今年8月底前配备到位。
  (三)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纳入养老机构年度目标考核。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上传和应用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对各养老机构的数据录用和应用进行跟踪。市民政局信息中心协助解决各养老机构在应用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优化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