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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申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的请示

市民政局:
  近年来,普陀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民政局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将普陀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城区。先后获得了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曹道云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民政系统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等荣誉。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验收活动的通知》的精神,2007年区委八届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的若干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按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普陀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自查。为稳固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创建成果,并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经区委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普陀区拟申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
  当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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