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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09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请示

区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双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军队的改革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让广大优抚对象、驻区部队官兵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双拥办、市民政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深化国防教育
  区各部、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双拥宣传,深化国防教育,在区域内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政军民大团结”的浓厚氛围,巩固和发展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区有线电视台、《新普陀报》等媒体要在春节期间,开设双拥宣传专栏,宣传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为国家和社会所作的贡献;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的典型事例;宣传人民子弟兵在抗震救灾中的英勇事迹;宣传驻区部队在我区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保持和发展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
  二、创新发展双拥活动,丰富共建内涵
  节日期间,区各部、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为契机,创新发展双拥活动,丰富共建内涵,做好驻区部队、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向他们表达党和政府的关怀,进一步密切党、政府、军队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通过组织党政军团拜会、军地座谈会、优抚对象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认真听取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工作的重点,把握工作的重心;通过支持部队建设,配合做好教育及战备训练,保护军事设施安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行业优势,大力开展特色双拥活动,凸显工作亮点。
  三、准确落实双拥政策,规范操作流程
  区各部、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核查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规范操作流程,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要认真核查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兑现情况,以及实施优抚对象优先岗位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困难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优先安排他们再就业,确保优待抚恤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核查各项双拥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解决部队随军随调军官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解除军人后顾之忧,确保国防稳固,社会安定。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区各部、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


普陀区民政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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