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今年,我国部分地区频发极端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的破坏程度重于常年同期。5月26日以来,我国南部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降雨过程,近期强热带风暴又开始陆续登陆我国。
当前,本市也已进入汛期,根据有关部门预报,今年的汛情呈现出降水量偏多、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较多、台风影响明显、潮位汛期不高汛后高这四个特点。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本区防汛救灾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沪民救发[2008]7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救灾工作的领导
各街道、镇要进一步提高汛期救灾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把救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救灾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充分认识当前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上海无大灾、小灾不重视”的麻痹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努力提高救灾应急处置的能力
  各街道、镇要提高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把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防汛救灾工作的首位。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程序,确保灾时反映及时迅速、处置有力、救助有序,做到两个“第一”:第一时间向区民政局报告;第一时间派出工作小组到达现场,核查灾情,协助开展救灾工作。遇到区域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困难,要立即向区政府和区民政局报告。
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认真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受伤灾民及时得到治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学校、敬老院、居委会、政府办公场所作为避灾场所,配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设备,确保安全。要特别关注地区内特殊困难人员,对孤老、孤儿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要逐户查访到位。
  三、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工作
  对于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各街道、镇要严格执行灾害发生后两小时初报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迅速、准确地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报告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灾害损失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各街道、镇要组建汛期救灾核灾查灾队伍,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与防汛防台办公室联系确保汛期紧急情况24小时信息畅通。凡是气象部门发布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的灾害性气候,应及时组织人员加强值班,并实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即各街道、镇无论有无灾害发生,均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情况)。
  各街道、镇要定期检查救灾专用计算机、传真机等通讯设备,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发生重大灾情信息,各街道、镇可先采用电话上报的方式及时报告区民政局,或在书面报告区民政局的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以便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核灾、查灾和救灾工作。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