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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普陀区花卉协会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批复

普陀区花卉协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连任的申请,已于2006年12月22日收悉。经审核,决定同意张克明连任上海市普陀区花卉协会法定代表人。连任期限为2006年9月21日至2010年9月21日。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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