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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桃浦镇老龄工作促进会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批复
索引号:
PC1301000-2006-03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6-11-15
发文字号:
普民社〔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桃浦镇老龄工作促进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连任的申请,已于2006年11月13日收悉。经审核,决定同意唐一凯连任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老龄工作促进会法定代表人。连任期限为2006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