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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218号

上海七彩阳光社会公益促进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的申请,已于2018年12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七彩阳光社会公益促进中心变更为上海乐阳光社会公益促进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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