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7]0196号

上海市普陀桃浦幼托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7年12月1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武威路1087弄57号变更为绿杨路34号1-06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