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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7]0092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70017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6-22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7〕009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沪普民社登[2017]0092号
上海市普陀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7年6月1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丁振毅变更为吴桂玲。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