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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备成立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服务联合会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服务联合会发起人:

  你们报来的《筹备成立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服务联合会》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同意筹备成立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服务联合会。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普陀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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