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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凌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600082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12
发文字号:
普民〔2016〕0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凌峰同志:
因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法人变更,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派出局内部审计小组,自2016年4月12日起,对凌峰同志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担任你单位主任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职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审计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内部审计组组长:裴立人
内部审计组成员:姚力信
普陀区民政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