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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系统对接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数据的函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50022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12-02
发文字号:
普民〔2015〕59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市医保办:
根据《上海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沪社养老领办[2014]1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普陀区开发了“普陀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目前该信息系统已建设完成。
现商请市医保办协调我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系统”对接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数据。
批准为盼。
普陀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