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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锻炼,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周晶、柯滨阳二位同志到局属基层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员和锻炼岗位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挂职单位

  锻炼岗位

  局办公室

  周晶

  副科长

  社区服务中心

  窗口接待

  局办公室

  柯滨阳

  科员

  社会福利院

  护理服务

  二、挂职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挂职干部要严于律己,服从管理,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在锻炼期间注意协调安排好时间,兼顾完成好现有的岗位工作,做到工作不耽误,业务不脱节。

  2、挂职干部要珍惜这次挂职锻炼机会,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积极主动做好锻炼岗位的具体工作,严格遵守挂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服务群众。

  3、挂职单位要认真履行培养人才、锻炼干部的责任,严格管理,明确要求,工作中交任务、压担子,生活上关心照顾,为挂职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普陀区民政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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