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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一旻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一旻同志任普陀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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