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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关于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通知

区各街道(镇)、区消防支队各部门:

  为提高本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提升我区老年人的平安自护能力,根据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区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消防知识,关爱老人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6日至11月1日。

  三、活动对象

  独居老人家庭,各养老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养老机构进行自我彻查。各街道、镇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在集中排查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落实等进行细致彻底的自查,尤其是对居室、活动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全面消除各类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即刻进行整改,认真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区民政部门、消防部门以及各街道、镇进行汇报。

  (二)联合开展养老机构集中排查。活动期间,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整改、督促养老机构健全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各街道、镇要发动和指导督促居(村)委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针对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和养老机构,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赠送一份平安礼物”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平安礼物可以是适合家庭使用的小型灭火器、灭火毯、手电筒、报警器等。

  (四)深入开展“军徽映夕阳”消防安全结对共建活动。各消防中队要继续巩固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结对共建的“军徽映夕阳”活动,各级消防部门与民政部门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分担”的警地共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督促、指导结对共建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特别是对于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构,要作为重点共建对象,积极督促、帮助其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结对共建的单位,于今明二年分批完成签约。要引导和鼓励社区网格员、居(村)委会干部、消防志愿者、老伙伴志愿者和热心公益的群众等,把鳏寡孤独、残障智障老人作为“牵手”活动对象,定期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活动。

  (五)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活动。对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以及相关街道、镇要联合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尤其是城乡独居老人家庭的增多和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增加,老年人已成为火灾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之一。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不仅有利于引起全社会对老年人消防安全的关注,而且是提升老年人群体平安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强化工作沟通和协同配合,加强对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指导。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瓶颈性问题。要积极协调文明办、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九九消防平安行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爱老年人的局面。

  (三)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规定动作,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自选动作。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刊播老年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报道行动动态消息和特色做法,呼吁社会各界参与九九消防平安行动。要最大限度地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提高参与度和覆盖面,持续保持行动热潮。

  各街道(镇)民政部门、区消防支队各部门及下属各消防中队组织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情况请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活动总结于11月1日前上报。

 

普陀区民政局

  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9月29日

  联系人:

  区民政局           池正荣    联系电话:52564588—7917

  区消防支队       朱惠忠    联系电话:62110119—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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