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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芹等三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经2013年11月25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朱芹同志任普陀区社会福利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凌峰同志任普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管理七级,全面负责日常工作,试用期一年);
  傅颖同志任普陀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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