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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社保科、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为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亡,今年我区仍将以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为抓手,从而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自救互救的能力。现就2013年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13年5月6日至5月12日,为期7天。
  二、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三、活动背景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和要求,由市民政局、市民防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本次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落实宣传教育工作
  各街道、镇应结合下发的《灾祸的预防与应急手册》及防灾减灾动漫宣传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民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社区设点宣传、专业咨询等活动。在各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工作理念。
  (二)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5月9日区民政局特别邀请上海市地震局专家在区政府1138会议室(大渡河路1668号A区)召开防灾减灾地震知识专题辅导讲座,为区民政局机关干部、各街道、镇社保科科长(社发办主任)、社保所所长以及全区居委会干部代表讲授防灾减灾地震知识。
  (三)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区民政局将在宣传活动期间向全区机关干部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四)开展逃生演练活动
  各街道、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挑选有条件的社区开展逃生演练等活动。
  (五)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与本地实际,各街道、镇可以通过图片采集、文字说明等各类形式,对宣传活动期间发生的信息进行及时上报。
  五、总结归纳
  活动结束后,通过总结活动经验和成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民政局,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13日。
    
附件:1、《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
   2、《2013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联系人:成霞 32506208*402
  传 真:32506208*404
  邮 箱:chengx@shpt.gov.cn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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