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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2011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为目标,将依法行政与履行部门职责有机结合,有力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依法行政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努力做到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绩效考核、系统创先争优等活动相结合,与促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局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机关日常工作当中,推动了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任务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局长统一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各业务科室依法行政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坚持依法行政与民政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手段。利用重大节假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婚姻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作出了有益贡献。
  二是开展送法进基层、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民间组织、送法进家庭活动,通过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确保“法律五进”取得实效。
  三是分层推进法制学习培训。为增强法制学习的实效性,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具体执法人员两个层面分别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并把自学与互学、学习与测验、学习与培训相结合。还先后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双结对活动,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作《选举法》培训等,切实增强了本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能力。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监督
  一是创新依法行政方式。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要求,积极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弥补执法必严本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在面对因申请经适房而需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的大批量居民时,及时推出专项事务受理窗口,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开展全天候服务,圆满完成任务,得到市民政局的大力肯定。双退办把“以情服务”融入退役士安置工作中,把知青返乡、单亲、重病、低保及零就业退役士兵家庭纳入重点服务范围,在全市率先完成2010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深化监督检查。按照“谁办事、谁负责”的原则,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机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检查行政执法考核评估、政务办理督查制、承诺服务制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能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同时,把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责,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效果,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四、加强文件管理,定期审核清理
  本局以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为目标,不断加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确保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区府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对以区政府名义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梳理,2011年,本局没有以规范性文件格式制定相关文件。
  五、深化信息公开,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本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工作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配套制度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普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普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编制了《普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陀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等指南,并在普陀民政网站上公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充实公开内容的同时,逐步拓宽公开途径,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人员配备。根据任务需求,共配备了两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科室分别落实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并按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备。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实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截至到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6年-2011年)。其中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
  六、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能
  依照“依法加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审批、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双退安置;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依法指导居(村)委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职责,做实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支内回沪帮困等救助政策,建立物价上涨与救助补贴联动机制。聚焦“支出型”贫困,完善社会化帮扶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累计发放救助帮困资金1.7亿元,各类帮困人数达55万人次;二是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在9个街道、镇分别举办了老年维权讲座和联合接待活动,惠及1400余名老人。完成2010年度养老机构验审和32家养老机构2011年综合责任保险签约工作,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制订《关于加强本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调查摸底,做好居委会情况分析;四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和模范(先进)单位、个人评比活动,出台《普陀区驻区部队官兵立功奖励暂行办法》和《普陀区驻区部队官兵特殊困难补助暂行办法》。向12000余人次的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待抚恤经费近1200万元。接收安置退役士兵290人,自谋职业率达89.65%,创历届新高;五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把好“准入关”和“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五个环节,确保登记质量。本年度准予社团筹备4家、成立登记4家、变更登记13家、注销登记3家、申请延续20家,注销登记社团分支(代表)机构4家;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7家、变更登记37家、注销登记13家、到期换证22家、名称核准30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投诉等情况,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把“年检关”,制定下发《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应参加年检单位358家,实际年检358家,完成率100%;参加年检的112家社会团体中,合格的98家,基本合格的14家,合格率100%;参加年检的2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合格的236家,基本合格的5家,不合格的5家,合格率97.9%,对5家年检不合格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六是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办理结婚登记8931对、协议离婚登记2565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1197份,补发婚姻证书1539份,办结收养13例,解除收养2例,合格率均达到100%。加强本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0名。
  七、存在不足
  2011年,本局依法行政工作从普陀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举措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民政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政法制机构不健全,法制工作队伍弱小,许多职能没有落实到位;二是民政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人员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执法队伍配备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民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之年。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将在科学发展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坚持民政法制建设与民政业务建设相结合,根据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与手段,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政依法行政氛围;二是努力健全并积极推进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程序,逐步提升民政执法效能;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违法追究制度,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为民的目标任务;四是开展经常化、规范化的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并把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考核与民主评议行风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建设高素质、高效率的民政执法队伍。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本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法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继续发扬“为民、务实、进取、奉献”的普陀民政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力争使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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