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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长寿路街道梅山苑等29个居委会申报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请示

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06〕222号)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验收活动的通知》(沪民基〔2007〕54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创建标准,普陀区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各街道、镇申报的“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进行了验收评估,经研究,拟同意长寿路街道梅山苑等29个居委会申报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
  当否,请批示。

  附:普陀区申报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名单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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