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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普陀区美发美容协会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批复
索引号:
PC1301000-2011-0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1-01-31
发文字号:
普民社〔2011〕1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3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普陀区美发美容协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报告,已于2011年1月26日收悉。经审核,决定同意张勇连任上海市普陀区美发美容协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连任期限为2010年11月9日至2014年11月8日止。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