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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机构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通知

各养老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区养老机构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殡葬机构等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通知》(沪民监发[2009]6号)精神,区民政局决定在养老机构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坚持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着力解决损害老人利益的问题,强化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为普陀民政新一轮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评议范围
  经本区民政局批准执业的养老机构。
  三、评议内容
  1、养老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民政部门关于纠风和行风建设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行风建设上的执行情况。
  3、纠正损害老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4、实行院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
  5、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岗位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执行收费项目、标准情况和有无乱收费情况。
  6、职工履行职责、改进作风、为老人服务、廉洁自律情况。
  7、实行民主监督情况。
  四、评议标准和档次
  本次民主评议行风按照附表“街道(乡镇)养老机构行风建设调查表”的标准进行评议。评议档次为:满意、基本满意、部分满意、不满意。
  五、评议步骤和要求
  1、动员、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召开养老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自查自评自纠阶段。8月7日至20日,各养老机构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并将评议总结、调查表汇总,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3、评议、抽查阶段。8月21日至30日,区民政局、福利行业协会普陀分会将组织成员对养老机构行风评议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填写调查表。在组织评议过程中,要组织老人和家属填写“街道(乡镇)养老机构行风建设调查表”。 调查表数量按照各养老机构实际收住的老人数确定。对回收的调查表,要认真做好汇总、分析,注意评议成果的运用。
  2、切实做好纠建整改。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养老机构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向老人反馈。
  3、认真撰写总结报告。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养老机构要及时进行评议情况总结(包括:开展评议行风活动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评议结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工作建议等),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附:《街道(乡镇)养老机构行风建设调查表》


                                    普陀区民政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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