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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街道镇社会救助文书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今年,区审计局对我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并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普陀区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对社会救助文书档案管理提出建议:“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规范有序,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发现,部分街道、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存在救助对象文书资料立卷不够规范,立卷材料不够齐全,记载不够完整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现就报告中有关社会救助文书档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镇要按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沪民救发〔2007〕61号)要求,结合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救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就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及本街道、镇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对照检查。
  二、各街道、镇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文书档案管理问题,如文书立卷不够规范,立卷材料不够齐全,记载不够完整的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期限。
  三、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四、区民政局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沪民救发〔2007〕61号)要求,在下半年对全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区政府,进一步推动本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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