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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1]0122号决定书

上海普陀区快反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1年9月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学术交流、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科普场地的建设、策划的咨询;承接政府及其他组织委托的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学术交流、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科普场地的建设、策划的咨询;应急物资保障;承接政府及其他组织委托的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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