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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022]0079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30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8-30 18:29:04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2〕7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2年8月2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大厦A209、211、213变更为曹杨路510号6层西1-5及辅助用房6间。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