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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入[2022]0083号决定书

上海微尘公益志愿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黄浦区迁入普陀区的申请,已于2022年9月1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出迁入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准予迁入登记。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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