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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04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17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1-09 12:57:26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阳光职业康复援助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1月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宜昌路555号3楼B-03室变更为常德路1239号501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