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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63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06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5-17 16:36:3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6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志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3年5月1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网页制作(四级),办公软件应用(四级),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网页制作、办公应用软件、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五级]、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养老服务员[五级、四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