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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7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34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6-27 16:36:24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7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华英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开办资金由64.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