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80号决定书

上海山丘心理咨询工作室: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祁连山南路2891弄105号305室变更为大渡河路452弄3层D区307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6月2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