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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93号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7月1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宜君路9号209室变更为甘泉路1-1号二楼。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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