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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023]010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601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8-21 15:54:2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10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2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大渡河路1668号C 区1516室变更为大渡河路 1668 号 1号楼 A区 320 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