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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111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640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8-29 17:06:21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1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吴清华变更为陈金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