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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159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212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06 16:41:51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15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精彩教育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12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陕西北路1438号2506、2507、2508室变更为陕西北路1438号2506、2507、2508、2101、2102、2103、2105、2106、2122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