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019号决定书

上海申华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2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三级维修电工、钳工,四级车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职业技能培训(详见办学许可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1月2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