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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022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40014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1-29 16:20:4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4〕2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向未来社工事务所: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2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有关的研究、咨询、评估及专题培训;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服务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提供社会工作相关服务、咨询、评估、专题培训、数字化技术服务;开展实体空间运营及会务服务;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