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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湖明珠城三期(一)B1-B4号楼 (含B5商业)项目结建骨干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000477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2-26 16:47:44
发文字号:
普民防办〔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含B5商业)项目结建骨干民防工程
专项资金补贴的请示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防空骨干民防工程布局规划(普陀区)》我区结合新湖明珠城三期(一)B1-B4号楼(含B5号商业)项目(普2017-013),落实一个防护等级为常5核5的防空专业队工程,面积4811.36平方米。
根据《关于民防工程建设资金补贴的实施意见》(沪民防〔2007〕29号)和《关于继续对骨干民防工程实施资金补贴的通知》(沪民防〔2011〕61号)文件精神,我办认为,该项目结建民防骨干工程符合专业队工程规划设置要求,也符合文件规定补贴对象要求。特申请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
当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