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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长寿路432号公用民防工程加固改造所需民防专项资金的请示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沪府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同意普陀区民防办申请改造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等专项资金的批复》(沪民防工批【2018】18号),普陀区民防办于2018年和2019年对石泉一村24-25号(工程编号为普石GR0279)等23个工程进行主体结构及战时防护设施设备改造,目前施工基本结束。其中,长寿路432号工程因故未能如期清退,施工延期。

长寿路432号公用民防工程(工程编号为普寿GR0413)1997年建成归档,为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建筑面积1600㎡,其工程结构和防护设施设备破坏严重。我办组织设计人员对该工程再次进行勘验,拟通过加固改造恢复其战时防护效能。依据《上海市民防工程维修养护质量检验标准》和民防工程设计规范,细化改造方案,编制设计概算。经估算,项目总投资203.71万元,其中,建安费164.57万元,其他建设费24.05万元,预备费15.09万元。

特申请长寿路432号公用民防工程加固改造所需民防专项资金补贴203.71万元。

当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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