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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普陀区城管执法系统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街道中队、机动中队: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府办【2017】48号)文件精神,普陀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区城管执法系统2017年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23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府办【2017】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现根据2017年普陀区政府下发的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的要求,单位无偿献血募集按职工人数的6.5%计算,结合社保中心统计的单位职工数,各单位2017年献血募集人份数如下(见附表)。请各单位按照区政府要求,圆满完成2017年无偿献血任务,并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 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二、广泛宣传自愿无偿献血,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实施,确保献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做好体检和献血前健康筛选工作,凡不符合原卫生部颁发《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者,单位不应安排其参加献血。

四、做好献血预约工作,2017年献血月份规定在6—10月份,献血预约时间必须在单位献血任务规定的月份前1个月,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预约登记。

五、做好《献血人员登记表》的签章工作,并在献血时带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六、对参加献血的人员,由本街道中队协同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会做好慰问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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