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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上海普陀区康家为老服务中心”的批复

上海普陀区康家为老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出核准“上海普陀区康家为老服务中心”名称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该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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