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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同心曹杨 建设服务指导中心”申请注销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33230201900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25 10:23:46
发文字号:
曹办〔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普陀区同心曹杨建设服务指导中心:
你(们)提出注销“上海市普陀区同心曹杨建设服务指导中心”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再作为你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