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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新村街道关于成立“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 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批复

曹杨新村街道关于成立“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发起单位:

你(们)提出发起成立的核准“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名称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该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我街道办事处同意该机构使用“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该名称。请按照《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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