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转隶组建】

时间:2020-03-20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担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在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推进,抓住编制划转、选举任命、工作衔接、综合保障等关键环节,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1月15日,召开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大会,区委书记曹立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1月19日下午,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曹卫东全票当选。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曹卫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议阮文杰等任职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决定任命阮文杰、俞斌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剑、王长林、肖荣勤、徐宏浦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进行集体宪法宣誓。1月22日,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区委书记曹立强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主任罗勇伟共同揭牌。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后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由原先的8个增加至13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第四纪检监察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审查调查职责)和案件审理室。(朱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