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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16年度、2017年1月至7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16年度、2017年1月至7月 (以下简称区投促办)2016年度、2017年1月至7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投促办为区一级预算单位。

区财政局核定区投促办2016年度、2017年初财政预算支出分别为728.27万元、903.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分别为728.27万元、903.42万元。2016年度、2017年1月至7月区投促办实际收到财政拨款分别为728.27万元、207.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投促办2016年度、2017年1月至7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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