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24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12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区政府根据区市场监管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区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对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统一指挥。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组成人员包括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区应急管理局、普陀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委办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街道镇主要领导。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地点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普陀公安分局,作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负责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和组织对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区市场监管局是区政府主管药品安全职能部门,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承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常态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建药品安全专家库,并与区卫生健康委等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预警机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完成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武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