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24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12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简称《预案》)。《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普陀公安分局,作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区政府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通报情况和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履行职责开展相应工作。一旦发生较大、一般特种设备事故时,区政府根据区市场监管局的建议及处置需要,视情决定成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领导确定,组成人员包括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区应急管理局、普陀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街道镇主要领导。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地点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区特种设备安全的预警信息监测和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和及时处理区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信息,按规定报送重要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武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