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时间:2021-02-22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牵头制定《普陀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全年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17544户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856件,合格率为98.37%。实现食品应溯源单位的注册率和上传率“两个100%”。在辖区四大商圈餐饮商户张贴“温馨提示牌”,对2194户餐饮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出责令改正8户次。督促全区创建单位完成“守信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申报;全区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并向社会公开。推动餐饮单位垃圾分类减量。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6户次。做好进博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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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新普陀报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