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

时间:2021-02-22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普陀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的巡查、约谈警示、绩效考核和检查督查等办法(即“1+4”文件)。广泛征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街道镇意见,反复修改进行完善,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和9月30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10月1日起在全区贯彻实施。(王怡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