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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普陀宏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SYMB2F30493020190001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9-05 09:16:18
发文字号:
普金融办〔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普陀宏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陀宏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司申请董事、监事变更的事项批复如下:
一、拟任董事李宏倍、李佳能,监事会主席何敏、股东监事徐正鸣基本符合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任职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本批复下达后,请你司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董事、监事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