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时间:2019-03-18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区委汇报巡察工作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召集被巡察单位和其他相关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并协请区相关分管领导督办整改。推进落实巡察前自查自改、巡察中即知即改、巡察后全面整改的全流程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可能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核查处置,做到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衔接。通过对巡察移送的11件问题线索的核查,对2名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2名党员干部被诫勉谈话。(朱栋)